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一、代开发票的范围
(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范围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5、个人保险代理人为保险公司提供保险代理服务,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他人支付佣金费用后,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范围
1、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税务登记前这段时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税务登记前这段时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税务登记前这段时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3、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税务登记前这段时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4、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向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代开发票的类别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六联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五联票。其中一至四联交给增值税纳税人,五至六联由税务机关留存。
三、代开发票票面填写要求
(一) “单价”栏和“金额”栏分别填写不含增值税税额的单价和销售额;
(二) “税率”栏填写增值税征收率;
(三)“销货单位”栏内填写代开税务机关的统一代码和代开税务机关名称;
(四)“销货方开户银行及账号”栏内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五)“备注”栏内需要注明增值税纳税人的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加盖申请代开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为其他个人代开的特殊情况除外);
(六)其他项目均按照发票填开的有关规定填写。
四、代开发票的税款缴纳
(一)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二)个人按次纳税的,每次代开销售额不超过500元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三)小规模纳税人当月代开发票累计不超过3万元,季度代开累计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四)对于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以及组织临时登记户享受按月3万元按季9万元政策,如电信,旅游,保险等汇总代开的,还有各类村委会、事业单位办组织临时登记的按季享受。
(五)月销售额不足三万元免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如果不能追回已开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
(六)按季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同时预缴增值税税款;代开普通发票的,在一个季度内累计开票金额(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超过9万元的,在超过9万元的当次,一并就累计代开普通发票的销售额计算预缴税款,季度销售额低于起征点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税;
(七)代开普通发票如果是免税项目的免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北京审信曲信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代理部
2018.10.12
2018.10.12